1、污水處理設備材料的選擇和設計、供貨應具備長壽命的特點, 能夠適應每天24小時長期的連續運行,且維修量最小。賣方應以類似構件的使用記錄或廣泛的檢測記錄證明所有部件皆已滿足這些要求。
2、污水處理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修理工作應盡可能簡單,無需高級熟練人員操作。
3、污水處理設備高效沉淀池無故障工作積累時間不得少于10000h。
4、除了諸如填料、熔斷絲等需要經常更換的耗損零件外,污水處理設備所有承受磨耗的零部件,從新的使用到需要更換或修理時的連續正常運行的使用壽命或累計使用壽命不少于所規定的時間。污水處理設備所有齒輪和軸承應具備100,000小時的設計壽命,且其標定的負荷應至少是工作負荷的125%。